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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商业广告,这些红线不能踩!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注重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各项部署,认真落实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商业广告和营销宣传。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喜庆、庄严、团结、进取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动》结合实际,决定今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为引导全省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在商业广告策划、设计、制作、经营、代理、发行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高尚的道德导向、丰富的文化导向,时刻关注商业广告 为防范相关违法行为,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特提出商业广告定向审核提示,请自觉遵守。

注意! 商业广告,这些红线不能踩!  第1张

2021年商业广告定向复习小贴士

1、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

2、不得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名进行商业炒作。 严禁利用或变相利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政重大庆典标志、庆典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包括借机营销。 销售各种违禁“奖章”、“勋章”、“纪念章”和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票”、“纪念邮票”等物品,属于违法行为。

3.商业广告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的商业广告严禁穿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曾装备的军装、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4、不得以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变相使用广告和商业营销促销,包括非法向人民群众声称“专供”、“专供”。广告和商业营销促销。 大会堂、国宴、军队等场合。

5、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使用不规范的中国地图的广告或商业营销促销活动。

注意! 商业广告,这些红线不能踩!  第2张

六、不得在商标、商业广告中使用或者伪装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损害英雄烈士的声誉和荣誉。

7、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妨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和商业营销促销活动。

8.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或商业营销促销活动。 针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诱导其要求父母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或者可能导致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9、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的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

10、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恶搞经典、低俗营销、伤害民族感情、挑战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的非法广告和商业营销促销以及其他妨碍公共秩序或其他低俗庸俗内容的行为。违反社会良好风俗。

11、不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地域、职业等歧视性内容和损害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内容。

注意! 商业广告,这些红线不能踩!  第3张

12、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和商业营销促销活动。

13.禁止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广告和商业营销促销。

14、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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