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部分)自学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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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教学与教学)的通知职院发〔2018〕1号)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学校自考能源管理(专科)专业和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暂停新生报名的通知》 《京考自学考试》(京考自学考试[2020]14号)文件精神,经业务主考学校同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决定暂停北京市高等教育能源管理(专科)专业和能源管理(独立本科部分)专业自学考试。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源管理(专科)专业和能源管理(独立本科层次)专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暂停招生,过渡期三年。

2、能源管理(专科)专业:2023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12月办理最后一次毕业

3.能源管理(独立本科部分)专业:最后一次考试安排在2023年4月,最后一次毕业论文公布在2023年6月,最后一次毕业公布在2023年12月,最后一次学位公布在2023年4月。 2024 年 3 月。

4、过渡期满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考生,已通过考试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 您可以继续学习在北京考试的其他专业。 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试。 您也可以将考试报名转移到其他相应专业的省市继续学习。 特定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学要求。 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5、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热线89193989-6进行咨询,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自学综合服务平台”留言提问。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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